一、温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(套)产品评选
申报条件
1、上一年度新产品产值率在35%以上的企业;
2、具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,采用的控制方法或嵌入式软件已登记软件著作权;
3、产品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或销售两家及以上;
4、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。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,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;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,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;
5、近三年内通过省级工业新产品鉴定的新产品;已被认定为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(套)产品的不得申报。
奖励资金
25万元
申报时间
10月16日-10月31日
二、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首台(套)项目
主要对象及领域
轻重工业设备制造
申报条件
1、技术或生产的产品若符合上首台套重点领域;
2、所报首台(套)产品应是3年内研制完成并已投入产业化应用;
3、同一产品不得同时申报国内首台(套)产品和省内首台(套)产品;
4、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内先进水平。
奖励资金
50万元
申报时间及数量
8月21日-9月20日;温州市区限7名。
三、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首台(套)项目
申报条件
1、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
2、经过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检测;
3、特殊行业管理的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;
4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,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;
奖励资金
100万元
申报时间
新评定机制,待定